生活服務業的老闆們注意₪☁│▩!又省錢啦₪☁│▩!這些稅收優惠政策╃·│↟◕,統統能享受₪☁│▩!下面就跟隨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加計抵減政策
適用主體◕☁•:生活性服務業的一般納稅人▩│·。
優惠內容◕☁•: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允許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稅額▩│·。
(注◕☁•: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生活性服務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行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虧損結轉年限延長至8年
適用主體◕☁•: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
優惠內容◕☁•: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四大類困難行業企業╃·│↟◕,在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家庭服務業稅費優惠
適用主體◕☁•:為社群提供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機構▩│·。
優惠內容◕☁•:
1.提供社群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2.提供社群養老₪☁╃、托育₪☁╃、家政服務取得的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3.承受房屋₪☁╃、土地用於提供社群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免徵契稅▩│·。
4.為社群提供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的機構自有或其透過承租₪☁╃、無償使用等方式取得並用於提供社群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注意事項◕☁•:該優惠有執行期限╃·│↟◕,執行時間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免徵增值稅
1.符合條件的家政服務企業提供家政服務免徵增值稅▩│·。
適用主體◕☁•:
符合以下條件的家政服務企業◕☁•:
一是與家政服務員₪☁╃、接受家政服務的客戶就提供家政服務行為簽訂三方協議;
二是向家政服務員發放勞動報酬╃·│↟◕,並對家政服務員進行培訓管理;
三是透過建立業務管理系統對家政服務員進行登記管理▩│·。
優惠內容◕☁•:免徵增值稅▩│·。
優惠執行期限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部分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適用主體◕☁•:部分教育類納稅人▩│·。
優惠內容◕☁•:
1)託兒所₪☁╃、幼兒園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2)政府舉辦的職業學校設立的主要為在校學生提供實習場所₪☁╃、並由學校出資自辦₪☁╃、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從事《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註釋》中“現代服務”(不含融資租賃服務₪☁╃、廣告服務和其他現代服務)₪☁╃、“生活服務”(不含文化體育服務₪☁╃、其他生活服務和桑拿₪☁╃、氧吧)業務活動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3)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免徵增值稅▩│·。
4)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免徵增值稅▩│·。
5)國家助學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6)政府舉辦的從事學歷教育的高等₪☁╃、中等和初等學校(不含下屬單位)╃·│↟◕,舉辦進修班₪☁╃、培訓班取得的全部歸該學校所有的收入免徵增值稅▩│·。
3.醫療機構免徵增值稅▩│·。
適用主體◕☁•:醫療機構▩│·。
優惠內容◕☁•:
(1)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徵增值稅▩│·。
(2)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製劑免徵增值稅▩│·。
(3)抗艾滋病藥品免徵增值稅優惠▩│·。
4.居民日常服務免徵增值稅▩│·。
適用主體◕☁•:提供居民日常服務的納稅人▩│·。
優惠內容◕☁•:
(1)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免徵增值稅▩│·。
(2)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免徵增值稅▩│·。
(3)婚姻介紹服務免徵增值稅▩│·。
(4)殯葬服務免徵增值稅
5.部分文化企業免徵增值稅▩│·。
適用主體◕☁•:部分文化企業納稅人▩│·。
優惠內容◕☁•:
1)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在自己的場所提供文化體育服務取得的第一道門票收入免徵增值稅▩│·。
2)寺院₪☁╃、宮觀₪☁╃、清真寺和教堂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增值稅▩│·。
3)個人轉讓著作權免徵增值稅▩│·。
4)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對科普單位的門票收入╃·│↟◕,以及縣級及以上黨政部門和科協開展科普活動的門票收入免徵增值稅▩│·。